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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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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欣桐律師獲臨時禁制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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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深大律師鮑永年昨代表鍾欣桐出庭。本報記者高仲明 攝

 【本報訊】鍾欣桐申請禁制《壹本便利》刊登及儲存其偷拍照片一案,昨日經過閉門內庭聆訊後,其代表資深大律師鮑永年向高院法官取得臨時禁制令,雙方律師均未有透露禁制令內容,但鮑永年指對是日結果非常滿意。

閉門聆訊 鍾未出席

 是次聆訊特別以閉門內庭聆訊處理,傳媒及公眾人士均不得進場旁聽,有別於一般到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的案件。據悉,由於鍾欣桐已到警署報案,案件涉及刑事調查,故才轉為閉門聆訊,以免影響警方工作。而鍾未有出席,由鮑永年代表辦理。

 鮑永年於庭外透露,他們昨日首次到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有關內容部分已與答辯人取得共識,但仍有部分須交由法庭決定。他指事實上答辯人已從其網站移走了鍾的照片,不過為保障日後不會再被刊登,他們仍有須要申請禁制令。不過,究竟昨日的臨時禁制令內容為何,雙方律師均不肯透露。

 英皇娛樂藝人部總監霍汶希在電話表示對結果非常滿意,其他問題不便回答。

 她又透露已經將消息告訴身在台灣的阿嬌,阿嬌都知道了大概情況並感安慰。據知Twins的阿嬌和阿Sa昨晚在台灣出席「MTV封神榜萬人演唱會」,因為是阿嬌遭偷拍後首次來台表演,必然成為重點保護,MTV投下數十萬台幣反偷拍偵測,又拒絕發採訪證給《壹本便利》,MTV頻道負責人表示:「MTV支持她們的勇氣,更希望她們演出安心!」

 據入稟狀指,原訴人鍾嘉勵(鍾欣桐的原名)要求3名答辯人,即壹本便利有限公司、該雜誌的總編輯袁彩玉及負責印刷的百樂門印刷服務有限公司,交出所有偷拍事件的相關照片、菲林、錄影及電腦檔案,並刪除所有網上存檔,以免其他媒體轉載。鍾又要求法庭禁制答辯人繼續刊登有關相片、交代一切收入、並作出懲罰性賠償。

相關照片 再刊違法

 入稟狀指,《壹本便利》在未獲鍾的同意下,於今年8月23日將鍾在馬來西亞雲頂Resorts World Bhd的一系列相片刊於其雜誌封面及內頁,同時將相片上載至網站。入稟狀指答辯人以非法、秘密及不正當的手法取得相片並加以刊登,是違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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