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藝人鍾欣桐(阿嬌)被偷拍更衣事件喚起全城關注,更引發是否需要立法監管傳媒運作的討論。在多個新聞團體代表昨日舉行的保障私隱研討會上,有傳媒學者表示,新聞業界對立法有疑慮,但並非一概反對立法,只是立法規管的範圍不能過於寬闊;她建議政府仿傚英國、加拿大及美國等,就「禁止偷窺偷拍行為」制訂條例,一併監管傳媒及普羅市民侵犯他人私隱的行為。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教授甄美玲表示,是次藝人被傳媒偷拍換衫照事件,不單令社會名人擔心偷拍行為升級,擔心隨時出現多年前台灣政界紅人「璩美鳳事件翻版」;一般市民同樣會擔心個人私隱受損,例如有人會把偷拍照上載於網上流傳,引起恐慌。
甄美玲:市民同受規管
她表示,業界同樣關注偷拍的監管問題,但法改會早前有關偷拍刑事化的建議內容寬闊,不單針對「狗仔隊」行為,更影響一般新聞採訪工作及報道內容。她說,業界並非一刀切反對立法監管偷拍行為;她個人認同,本港部分涉及個人私隱保障的條例落後,例如英國、加拿大及美國等地,早已立法禁止任何偷窺方式的偷拍行為,將不論是滿足個人或販賣給他人使用的偷窺偷拍行為,均列為違法。
甄美玲強調,現時法改會規管傳媒運作的建議條文,反而未有涵蓋上述「禁止偷窺偷拍」的條文,政府應從這方面著手規管。她又指出,外國相關法例條文非常仔細,除了傳媒外,一般市民同樣受規管,此舉既可確保大眾在現有科技發達的時代更加安心生活,亦不會影響傳媒的新聞自由。
張善喻:條文存漏洞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張善喻認為這個立法建議可取。她說,傳媒多年來自我監管未見成效,現有的監管條文又存在漏洞,因此相信具體地把偷窺偷拍行為刑事化,有助保障公眾私隱。她估計,若社會對設立偷窺偷拍條例達成共識,最快可於一年內完成制定細則及提交立法會討論的工作,隨即落實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