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數年前影星劉嘉玲裸照被公開,一度燃起民間怒火,但事隔數年又出現藝人被偷拍換衫事件,社會因此質疑傳媒自我監管成效。有傳媒學者把矛頭直指報業老闆,要求他們簽署「傳媒老闆承諾書」,由上而下改變傳媒生態。有傳媒團體也期望取得法定權力,以便可以理直膽壯譴責業界歪風。
陳婉瑩:解鈴還須繫鈴人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教授陳婉瑩表示,「解鈴還須繫鈴人」、「冤有頭,債有主」,問題的最終解決是在報業老闆。她說,希望在有關傳媒運作的立法問題未定案前,各大報章老闆基於人道立場,作出承諾,簽署傳媒基本工作守則,以反映香港是一個有品味的社會,傳媒並非很壞。她還期望,相關守則不單禁止業界「偷窺偷拍」行為,同時可協議不刊登性侵犯受害者的相片,減低對當事人的傷害。
不過,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執委趙應春擔心,既然有同業拒絕加入報業評議會,同樣可以拒絕簽署有關承諾書。他又指,業界早於五至六年前已關注操守問題,無奈偷窺文化近年變本加厲,作為關注問題的一分子,他也質疑傳媒自我監管的成效。
報評會希望獲法定權力
趙應春形容現時報評會猶如「無牙老虎」,過往甚至發生協會對非會員的報刊內容提出質疑時,反被報業集團指控誹謗,足證業界自我約束的工作面對不少掣肘。他說,更令人憂慮的是業界爭取新聞自由時,新聞自由卻可能成為他人的「擋箭牌」,成為部分業界販賣「商品」的「保護罩」。
香港報業評議會執委張圭陽建議,應給予報業評議會法定權力,加強監管傳媒的工作,「我們不想侵犯個人私隱,沒有人想這樣做,但偶然有個別傳媒人或傳媒機構做錯,我們希望有機制可以作出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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