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9月3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綁架殺人港黑魁東莞受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3]
放大圖片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月11日開庭審理此案,但並未宣判。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丘麗芳東莞2日電】被指過去逾20年一直在內地組織黑社會犯案的港人林漢溪一伙人,近日由東莞檢察院起訴。連林漢溪在內的5人被控涉嫌干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綁架罪、賭博等7項罪(詳見下表)。案件日前在東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暫未有判決。

 東莞檢察機關的起訴書指,林漢溪等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主要是通過開設賭場,組織有錢的潮州籍老鄉賭博,再通過綁架等手段索取遠遠超出賭債的財物,而且對一些不滿他行為的人實施報復甚至殺害,致使多名被害人因此背上沉重債務,甚至家破人亡。

6宗罪確認 受害人眾多

 據悉,林漢溪從第一次犯罪,到破案時被捕時的最後一次犯罪,時間長達近20年。林漢溪的團伙,除了這次一齊被控的幾名骨幹成員外,有證人證實還有多達100至200個馬仔聽命於他,僅是經常在其身邊的馬仔也有10至20個。

 東莞檢察機關續稱,從現在查清的情況看,林漢溪等人作案總共有10宗犯罪事實,其中起訴書中確認的有6宗,另外4宗犯罪事實,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2年已經做了判決。同時,此案的受害人數眾多。

在深圳犯案 交東莞起訴

 據悉,林漢溪一案雖然主要案情發生在深圳,並由深圳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但是出於各方面的考慮,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將此案,交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東莞市檢察院受理後,於今年3月20日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7月17日,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8月11日上午,該案在東莞中院大審判庭開庭審理,東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葉惠英出庭支持公訴。據了解,該案庭審從當日上午9時持續到晚上11時,但是並未當庭宣判。

 現年49歲的林漢溪,原籍廣東汕頭,報稱居於香港。東莞檢察機關的起訴書稱,林漢溪自1993年起,相繼糾集陳楚南、陳揚波等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從中斂取暴利,並綁架人質、追索賭債、勒索財物,還實施了故意殺人等犯罪行為,嚴重破壞深圳市的正常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