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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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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大學資助 女子判服務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5]

 【本報訊】一對夫婦較早前承認於兒子就讀香港理工大學期間,隱瞞戶口存款及內地資產,以多騙取一萬4千多元學生資助津貼一案,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兩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及一項欺詐罪罪名成立,法官考慮過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後,判女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男被告則繼續還押,等候醫生報告及社會服務報告,案件押後3星期至9月25日再判刑。

為兒多騙萬四元津貼

 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盡心盡力照顧家庭,又要照顧一名22歲有暴力傾向及嚴重自閉症的幼子,兩人犯案時因為缺乏法律知識,事後深感後悔,加上兩人並無案底,並附上兩封求情信,包括一封32名綜合職業訓練中心弱智人士家長的簽名信,表示要照顧有嚴重自閉及有暴力傾向的孩子是十分辛苦,而孩子因自閉對陌生人缺乏安全感,極需要父母照顧要求,而只有父母才知道孩子的真正需要,所以希望以非監禁形式作出補償。辯方續稱,男被告患有糖尿病及睡眠窒息症,恐不能履行某些社會服務令,要求讓男被告保釋,等候醫生報告及社會服務再判刑。

夫候醫生報告

 裁判官黃國輝考慮過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報告後,認為女被告即時認罪,沒有案底,騙取的款項亦不多,而且已經全數歸還,加上案件由報案至正式起訴長達17個月,令被告長時間感到顧慮,所以判女被告240小時服務令;而男被告有糖尿病、高血壓及睡眠窒息症,所以將案件押後3星期,等候醫生報告及社會服務報告。

 男被告歐光耀(55歲)及女被告劉翠雲(55歲),被控6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及一頁欺詐罪,控罪指,兩人的兒子於1998年至2000年就讀香港理工大學期間,根據兩人提供的資料,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貸款及助學金,獲批共12萬7千多元,期後被揭發兩人隱瞞戶口存款及內地資產,多獲批一萬4千多元。兩人於2004年11月被拘控,詢問兩次律政司意見及向銀行、學生資助辦事署跟進後,案件延至2006年4月才正式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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