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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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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減租擬一刀切11.6%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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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鑑林表示,房會雖傾向劃一減租11.6%,但他認為至少應減15%。 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陳美琪)房委會昨日舉行集思會,討論四個公屋租金減租方案。有委員透露,房委會傾向將租金一刀切地減至1997年時的水平,即平均減租11.6%,房委會每年會因此減少14億1千萬元租金收入,但日後公屋租金只會與住戶入息掛鉤。不過,若啟動以住戶入息變化為基礎的「可加可減」租金調整機制,必須刪除《房屋條例》中確保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得超逾10%的條文。

 房委會委員陳鑑林在集思會後表示,檢討租金政策的專責小組提出4個方案,房委會傾向以1997年作為調整租金的基準年,採用劃一減租11.6%的方案。但他認為減幅應有15%,因居民過往10年收入曾有段時間大幅下降,現在經濟雖有改善,但居民收入未必同步增加,當年的11.6%這個入息指數,未必能真實反映市民現在的經濟狀況。

房會求廢入息比例規定

 對於房委會提出要修訂《房屋條例》,取消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得超逾10%的規定,陳鑑林稱若將來房委會採納的調整公屋租金方案可合理地持續發展,他接受刪改有關條例。他並指出現有規定確有不完善之處。委員李華明則表示,民主黨不贊成建議,認為應該先減租,再討論租金計算辦法。

 消息人士昨日透露,若減租11.6%,將會佔公屋租戶的入息約13%;若剔除綜援戶,仍佔租戶入息約11%,但無論如何都不會低過10%。房委會另提議以政策形式,而非立法來執行建議的入息掛鉤租金調整機制,確保房委會將來能夠靈活決定租金調整幅度。

專責小組提四減租方案

 專責小組提出的另外3個可評定新租金基礎的方案,包括按照公屋居民入息指數自1995至1997年期間的變動,採用不同的調整幅度,分別加租2.8%,及減租5.2%和11.6%。房委會亦考慮劃一調整公屋單位的租金水平,把公屋租金調低至1995年至1997年,劃一下調5.1%,但亦有方案指不用減租,沿用現時租金水平。

 消息人士又指出,專責小組傾向接納一套量度公屋住戶收入變化的「入息指數」,作為日後調整租金及新屋h「最高租金」的基礎,該入息指數只計算「純收入效應」而不受家庭人口分布變化影響,而房委會可以透過申報制度收集居民入息數據等資料,釐定公屋租金。

調租不理消費物價指數

 不過,「住戶入息中位數」會受制於外來因素,例如小家庭住戶數目增加,可能會令入息中位數整體住戶入息沒有減少的情況下而下降,嚴重影響其作為租金調整指數的合理性。至於「消費物價指數」,房委會認為物價變動未必能反映居民的入息變化及負擔能力,所以亦不會成為調整租金的指數。

 消息人士提出,現時有大約4,500個不受歡迎或者空置多時的單位,為吸引居民入住,例如已經空置一年以上的單位,可以有4至6個月的免租期。專責小組在收集委員的意見後,預期今年年底會再提交報告及建議,希望明年首季可以提出修訂《房屋條例》草案,以盡快落實新的租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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