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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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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漁船25人遭大馬判監半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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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名香港及內地漁民被大馬海關局人員押送美里藍比爾監獄。 東馬《聯合日報》提供

 【本報訊】據東馬《聯合日報》沙勞越美里市6日訊﹕被指在大馬海域進行非法捕魚的香港註冊漁船「台沙2831」的26名船員,除了負責膳食的一名女性船員獲得釋放之外,其餘25名船員被判罪名成立。船長遭罰款7,000令吉(約14,953港元),或以監禁6個月替代;24名船員則罰款5,000令吉(約10,680港元),或以監禁6個月替代。由於他們無法繳付罰金,因此被判入獄6個月。漁船及所有捕魚用具則被充公。

無錢繳罰金 入獄作抵

 上述26名漁民年齡介於25歲至55歲,一名是香港人,其餘來自中國內地。案情指,美里海洋漁業局巡邏船,本月25日晚上10時許,在距離丹峇南25.5海里的路哥尼亞海域,發現這艘香港註冊漁船非法捕魚,於是扣留有關漁船並逮捕26名漁民。

 據巡邏船官員指,漁業局在所扣留的漁船上,除了發現魚獲之外,並無發現其他違禁物品或武器,漁民被捕過程中並沒有反抗。漁業局起獲漁船上約2,000公斤的魚獲。

認非法捕魚 要求輕判

 較早前,船員家屬曾向中國領事館表示,上述26名漁民並無犯錯,希望無條件釋放所有船員,並歸還船隻及所有的物品。但25名漁民6日在庭上面對控狀時都表示認罪,同時哭著求情,希望獲得輕判。

 另一方面,其中一名船員的家屬,今日特從香港前來美里聽審。當獲知父親被判刑後,由於無法償還罰金而須入獄時,忍不住傷心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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