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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振耀
真想不透為甚麼一位立法會議員到賭場博彩,竟然會成為報刊新聞頭條。先試想一下,事情是怎樣發生的?記者如非身在現場很難作如斯報道;但出發採訪前該怎樣向編輯交待?假設是議員邀約記者同行的情況。
「老總,有位議員約我陪他到澳門賭錢……」
「他有特別消息要透過我們發放?新聞焦點在哪裡?為甚麼要選在澳門?」
記者總不可能說題材是議員賭錢全記錄,更不可能未卜先知,他會反敗為勝吧?
「……」
「好,那你就陪他走一趟罷。」
想來這未免低估了編輯的判斷能力。要嗎也許是記者身在濠江,在食店恰巧遇上正在慶祝大有斬獲的議員,細問之下得悉整個過程於是乎……。如果這個假設成立,一個單方面的故事也會被報道成為頭條,做記者當編輯豈非太容易?編輯決定事件要上頭條也未免太兒嬉。如果記者遇不上這位議員,那麼報上豈不是沒有頭條?請不要告訴讀者,辦報原來是建基在一連串的巧遇之上。
再換一個角度,這樣一則所謂新聞目的是要向讀者揭示一個甚麼信息?立法會議員畢竟也是個普通人,也是會到濠江搏殺的?宣揚鍥而不捨的香港精神結果反敗為勝?是行險僥倖果真能致富?是該立法會議員的非一般生活方式?是為新賭場造勢?想這樣一則頭條最大的功能還在於給我的小女兒一個上課的機會。
為此我問女兒,這樣一宗新聞你會選做頭條嗎?換作是你,會有何選擇?她的答案很大路,她選了台灣的倒扁活動。該報為議員的豪賭作詳細的現場披露,是為了增加銷量另闢蹊徑,還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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