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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國旅行社的導遊,對於某些中國遊客的醜陋行為感到無奈。曾經做過11年導遊和領隊的中國國際旅行總社領隊王禹說,每次帶隊出國,總是有幾個遊客行為不端,這些遊客多數集中在文化層次比較低的階層,而且是屬於暴發戶那種。一粒老鼠屎弄壞一鍋粥。
領隊有時很難制止他們的不端行為,王禹說:「如果制止他們的不端行為,很容易發生衝突,有的遊客甚至會向旅行社投訴。」中國旅行總社總裁助理萬一偉說:旅行社作為一個企業,沒有懲罰不文明行為旅客的權力,也沒有相關法律的依據,所以,很難扭轉這種局面。
旅行社或需對遊客培訓
中央文明辦公室認為,不排除以後在「護照法」中,增加相應懲罰性的條款。不過不同部門之間,可以協調進行有關工作。例如出國之前,旅行社可以邀請遊客進行培訓、在旅行過程中督促、旅行之後總結等一系列制度。導遊有責任引導遊客,如果出了事故,有關導遊和旅行社要找出原因,總結經驗。屢次出現事故、情節嚴重的旅行社,先教育,若無改善,有關單位要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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