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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立法會議員為香灼璣事件,向政府「發炮」。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地政總署已決定就前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香灼璣擅自更改沙田觀音山地皮用途,令「倉庫變豪宅」一事,向香灼璣追收更改用途後的租金差額;至於實際追收的金額數目,則需要再與律政司研究。不過,有議員仍窮追事件,認為地政總署雖得悉香灼璣屢次違反短期租約規定,仍能獲得續約,反映可能涉及利益的問題,故要求廉政公署跟進。
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香灼璣更改沙田觀音山地皮用途的問題。多名議員批評,香灼璣未經公開招標下,能直接租用觀音山地皮,又屢次違反短期租約,但地政總署仍與之續約,令人懷疑地政總署職員有失職之疑,並要求廉政公署跟進。
視若無睹 等於無監管
社民連線的陳偉業質疑,按照政府的短期租約規定,租用人不能將租用權轉讓給其他人,但事件中有人竟可公然透過授權書,繼續租用該幅用地,令人質疑是否涉及利益問題。
民主黨主席李永達則質疑,雖然當局承諾會於短期內巡查4,500個類似的土地,以防違規情況,但香灼璣事件卻反映,有人屢次違反短期租約,仍然可以繼獲得續約。李永達批評說:「如果所有違規多次都可以繼續續約,我很擔心日後你巡查的4,500多宗怎樣糾正過來,等於沒有人能監管。」
尊重私隱 難入屋巡查
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在回應時承認,地政總署職員在處理香灼璣個案時,確實有不足之處。惟以短期形式租出政府地的用意,是希望「有人幫手看管官地,不至荒廢」,故只要租用者在一定時間內改正的話,都會獲得續租;加上租用者與政府之間,屬租客與業主的關係,故政府必須尊重租用者個人私隱,不能任意「衝入」租用地方內。
他強調,署方已考慮推出改善措施,完善現行機制,包括對屢犯個案增收按金以及即時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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