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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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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監禮人FAQ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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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成為婚姻監禮人的蕭財發律師表示,自今年4月21日獲委任後,已收到很多證婚的要求,不少客人都選擇在擁有優美景色的酒店中完婚。

 Q:怎樣可以找到婚姻監禮人?

 A:婚姻監禮人的名單和聯絡方法,可瀏覽入境事務處網頁http://www.immd.gov.hk或到下列入境事務處辦事處索取:

 1.查詢及聯絡組

  地址: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二樓

  電話:2824 6111

 2.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地址: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三樓

  電話:2867 2787

 3. 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

  地址及電話查詢:2824 6111

 Q:想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禮,有什麼手續?

 A:擬結婚人士可經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或副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後三個月內,他們亦可聘用婚姻監禮人在任何時間及任何位於香港的地方(登記官的辦事處,即婚姻登記處或《婚姻條例》所特許的禮拜場所除外)為他們主持婚禮。

 Q:我已經遞交了擬結婚通知書,但想改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禮,怎麼辦?

 A:任何已在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婚姻辦事處)或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人士,如欲改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禮,便須事先親身或委託婚姻監禮人到先前遞交通知書的婚姻登記處或辦事處辦理手續。他們須確保登記官已發出登記官證明書,婚姻監禮人方可為他們主持婚禮。

 Q:婚姻登記處會否繼續提供現有的服務?

 A:婚姻登記處或辦事處會繼續提供現有及與婚姻登記有關的服務,如接受擬結婚通知書、主持婚禮及提供婚姻登記紀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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