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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勞工團體請願,要求政府盡快提交佣金計薪修例草案。 本報記者潘政祁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保守估計,全港約有60萬人主要收入來自佣金,故將佣金加入工資計算,可加強僱員保障;但有僱主為減低成本,千方百計走法律罅。有財務界人士透露,愈來愈多公司要員工轉作自僱人士外,亦有只在試用期內支薪,之後員工只能靠佣金過活;更有公司在試用期內給予「月付金」,之後要在員工佣金中扣除。
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陳慶生稱,業界逾70%依靠佣金生活,若佣金加入工資計算,他們的福利會大增。
「菲力偉案」開壞先例 補償銳減
他又說,自2000年後,大部分的保險、金融、財務業界把員工的工資盡量降低,甚至把員工改作自僱人士,但他承認自「菲力偉案」宣判以後,令計算代通知金、遣散費等補償減少,加速問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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