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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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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廊:「貪」病難醫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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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貪便巨,台上貪官何時才能醒悟? 中央社

閔良臣

 說起來很有幾年了,根本不想再做「反腐敗」文字,用網友普遍的說法,面對媒體報道的一個個「大貪」、「巨貪」、「全國第一貪」,人都有些麻木了。

「來多少錢要多少」

 今年四月二十六日被執行死刑的河北省原外貿廳副廳長李友燦被稱作「河北第一貪」。當時有媒體報道的標題竟是《河北巨貪李友燦每天受賄五萬元 索要專車運鈔票》。弄到後來,李友燦已經把錢幾乎不看做錢了。在另一篇《與巨貪李友燦終極對話的啟示:做人要有底線》中有這樣一段對話,是李友燦歸案後跟採訪他的人談話時道出的「心聲」——

 筆者:你自己去拎那幾大包的錢不累嗎?

 李友燦:我也沒怎麼拎過,朋友們堆到我車上,我該辦事辦事去。辦完事以後,我跑到銀行櫃台上說,「誰是經理啊?我車上有八百萬元,你們去拿啊!」人家就去拿了,就是這麼簡單!

 筆者:這八百萬元放在車裡,你開著車四處轉,就不害怕?

 李友燦:不害怕。從來沒害過怕。該到哪個朋友那吃飯就吃飯,也沒防備意識。

 筆者:你對錢的方面真是走火入魔了,你自己有沒有這樣的感覺?

 李友燦:怎麼說呢……開始我也是想著給朋友幫個忙,後來就收不住了。

 筆者:從二○○一年到二○○三年一年零九個月的時間,你平均每天賺多少,你算過嗎?

 李友燦:沒有。

 筆者:我們替你算過。

 李友燦:多少?

 筆者:一天賺七萬五。你想過這個數字沒有?

 李友燦:當然肯定很多呀,是不是?

 筆者:你自己聽到這個數字驚訝嗎?

 李友燦:總數都在那擱著呢,我也不驚訝。農民可能希望有三十萬元,市民可能希望有八十萬元、一百萬元。這是我過去的心態。但是一旦錢一下子來了,我就擋不住了。我當時就想,「都是朋友,你就來吧,來多少錢要多少!」(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河北日報》)

 李友燦自知罪孽深重,因此對採訪他的人(河北一家媒體的一位通訊員)還說出這樣的話:「肯定很悔恨了,甚至悔恨到就不敢輕易說『請你們給我機會』。」一個人貪到連求組織對他寬大也難以啟齒,那就肯定是真的死到臨頭了。特別是當我從媒體上看到,說此人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瘋狂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四千七百四十四點四四萬元,平均月受賄一百七十多萬元,其受賄數字之大已破了「全國紀錄」時,就暗想:中國腐敗分子的貪婪勁這回算是到頂了吧!

腐敗分子爭做「No.1」

 然而未必!前不久被雙規的原湖南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先前已有媒體報道說,保守估算其非法斂材也已不下億元。這當然是估計。可我們在九月四日廣州《南方都市報》的報道中也看到如下一些說法:僅在李大倫案移交檢方之前,由湖南省紀委、省檢察院聯合完成的《關於李大倫案初步調查報告》中稱:據李大倫及其妻子陳立華交代,兩人共收受賄賂一千三百二十五萬元;另有六百多萬人民幣、二十萬二千美元、二千歐元、八千加元,未計入賄賂金額當中,說是來自湘西、常德、郴州及省直等機關黨政幹部以拜節、賀壽、出國、兒子留學等名義賄送。當然,光是這些數字,還趕不上李友燦。可報道中說,「在湖南省紀委、檢察院聯合調查組看來,這不過是李大倫案中的一個序曲」。而報道中還有一個細節,就是在原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樹彪挪用一點二億元公積金案案發後,落馬的郴州市副市長雷淵利在長沙被審訊時就感歎,「在郴州要數貪官,我算少的,只能排在第十二位。」

 官而貪,並不奇怪,幾乎從古至今如此,並且貪官遍佈世界各國,並非像大熊貓、金絲猴之類,僅我國獨有。然一貪便巨,動不動破紀錄稱「第一」,似乎讓人不免有些想不通:要那麼些銀子幹甚麼呢——生不帶來死不帶走的。

 其實也並非只有無大志如閔某者這樣想,被稱作「No.1」的巨貪們一旦「醒悟」,像是也有這樣的「認識」。早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就被執行死刑的湖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德元,當時也是被稱作「湖南第一貪」的(他只貪了四百多萬)。可他怎麼也不會想到,七年來,他的這個「No.1」的「頭銜」不僅沒能保住,甚至一次次被他的湖南老鄉收受賄賂的數字蓋下去或叫刷了新。之所以又提起這個「過氣」的第一貪,是因為記起這個張德元當年在辦案人員的攻心戰下終於「全線」崩潰後,在向辦案人員「交代」罪行時就淚流滿面地說:「我要那麼多錢幹甚麼呀,我又不能帶進棺材去,到底是為了誰呀?」

 是的。無論是張德元還是李友燦抑或李大倫,這都像是一道難解的怪題。

 難解得巨貪們總是死到臨頭才知後悔,而不知何以至此。難道巨貪們就不知凡人都是赤條條來赤條條去?難道他們見過有人是穿著華服帶著金條出世的嗎?這樣說,好像那些巨貪們「要那麼多錢幹甚麼」的難題真的無解了。

 其實不然。

貪慾不盡 受賄無窮

 貪官們的難題,並不難解,只是他們沒有勇氣承認罷了。而這沒有勇氣承認的就兩字:貪慾。一個人只要有了貪慾,特別是有了非常嚴重的貪慾,那麼這人兩眼看別的都無光,惟有見到錢財才會興奮。古今中外類似的例子多極。就只說和珅,你說他要那麼多金銀財寶幹甚麼?除了用「貪慾」來解釋之外,別的甚麼都解釋不通。現在大大小小的腐敗分子也無非是有百萬想千萬,有了千萬又想萬萬。你說無論是張德元還是李友燦或是李大倫,都是正廳幹部,即便離了休,吃喝玩樂也無虞。要那麼多錢幹甚麼呢?然有了貪慾,彷彿自己管不住自己,真是徒歎奈何。

 眼下都說癌症、愛滋病難治,幾乎是死症。其實更難醫的是這「貪病」。貪心太重之人,只要又有資格可貪,大多都是必貪至死無疑,用百姓話說:除死無大災。

 明天探討:海外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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