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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國銀行前高級女文員以退休在即為由,擅自在銀行的保險庫中換走一張「靚號碼」鈔票作留念;又涉嫌受賄,縱容一名男下屬以普通號碼鈔票換走「靚鈔」,作轉售圖利之用,女文員昨就3項受賄及一項盜竊罪,被判履行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裁判官曾健士判刑時指,被告干犯的控罪嚴重,一般須判處監禁,但考慮其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屬正面,相信她真心悔改,故予以輕判。
56歲的陳桂珍,為「中銀」保險庫配鈔小組的前主管,負責安排及分配鈔票到各分行。她被控於去年2月至4月間,3次收取下屬李木耀共4,500元賄款,作為對李換走「靚鈔」的行為「隻眼開隻眼閉」的報酬;陳又擅自換走一張編號為「AS111111」的100元紙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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