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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應士昨日公布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屬下小組建議。 本報記者 攝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香港電台未來命運揭盅?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屬下4個小組委員會發表工作進度報告,建議未來的公營廣播機構應該脫離特區政府架構,由一個由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的獨立董事局負責監管,並下設身兼總編輯的行政總裁負責日常運作,惟仍須受審計署監管。至於經費來源,小組建議開支須經立法會審批,首3年經費由公帑全數支付,由第4年開始逐步引入商業贊助,在第10年將公帑支付的比率減至8成(見另文)。
談及有關董事局成員由特首委任的建議會否影響公共廣播機構的編輯自主時,委員會主席黃應士回應說:「任何一個機構,CEO行政總裁,都是向董事局負責的啦!若有事發生時,董事局便看下係邊個做錯,如果發現CEO有錯便要向外解釋;任何一間公司都是這樣做,呢個世界無一個『絕對的編輯自主』。」
董事局成員來自各界
委員會昨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委員會屬下3個小組的建議,其中以管治架構小組及財政安排小組的建議最受關注。管治小組建議,未來的公共廣播機構應脫離政府,成為法定機構,並由一個獨立的董事局負責制訂政策綱領及監管機構的運作,下設常設的審計委員會,和管理與行政委員會。
該董事局的成員不多於15名,並會由9個類別,包括傳媒、新聞、教育、藝術文化、法律、科技、會計界、管理、社會服務,並加上1名員工代表與行政總裁組成。而行政長官亦可委任最多4名認為其他有貢獻人士加入董事局。
首屆董事局會由特首委任至少3名提名委員,組成臨時提名委員會,並由上述9個界別推薦至少1人,經提名委員會審核並向特首推薦,經特首委任產生,而董事局主席亦會由特首在已產生的董事局成員中作出委任。由第2屆董事局開始,則由董事局成員在離任前組成提名委員會,提名下一屆董事局成員,並由特首委任。
不建議委政黨人士任董事
為確保獨立性,免受政治、政府和商業干預,小組建議,董事局成員不應為現任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府全職僱員,同時亦不建議委任政黨人士,避免受到黨派利益影響。如董事局有出缺情況時,應刊登廣告公開招募,個別人士也可以自薦,而社會、專業團體亦可提名。
董事局將負責聘任行政總裁,行政總裁除負責執行董事局制定的策略,及其他日常運作外,同時亦會兼任總編輯,作出獨立編輯的決定,並承擔編輯責任。
若脫離政府員工即非公僕
對於港台現有員工的去向,管治架構小組成員徐林倩麗表示,公共廣播機構既脫離政府架構,故理論上該機構的員工將再非公務員身分,但過渡安排如何則暫時未有討論。黃應士則補充,未來港台的過渡安排可能會類似醫管局的安排。
黃應士續說,有關建議並非最終建議,委員會仍會聽取各界的意見。而他們至今已接獲120份書面意見,並會於本月30日舉行最後一場公開諮詢會,下一階段則會就公共廣播服務提出短、中及長期的具體可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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