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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食環署外判問題多籮籮,一直被工會指責監管不力,包括容許外判商剝削工人、工時長,但工資少,已令外判工人怨聲載道。
去年底,有食環署外判工,工作量及工時俱增,但工資卻出現「不加反減」問題,食環署被責監管不力。早前清潔工人職工會幹事陳寶瑩指出,食環署廁所清潔工笑姐(假名)任公廁清潔工已有3年,合約承辦商轉換後,每天工作8.5小時,薪金4,760元;變成工時10小時,薪金卻減少至4,655元。時薪約由22元減至17元。
同於去年,一批負責食環署屯門街市清潔工作的清潔公司員工,入稟法庭,指清潔公司向食環署匯報的薪酬較給予工人的高,故向僱主追討差額,但最終仍被判敗訴。
工會亦揚言控告食環署,指未能監視到外判商少付工資一事失職,要求作出疏忽賠償。
針對監管不力問題,食環署構思把「勞資糾紛」這項目包括在內,一旦外判商與工人有糾紛,署方會沒收保證金以示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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