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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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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指馮閏禪曾售36萬股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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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經紀作供稱,馮閏禪於03年曾透露擁有值700萬元物業。資料圖片

 【本報訊】前高院法官李柏儉夫婦騙取綜援案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一名證券公司經理昨供稱,曾於03年至05年間為首被告馮閏禪處理股票買賣,期間馮多次指示該公司為她出售名下股票,總共套現36萬元。

99年馮透露擁700萬物業

 永富證券經理鍾煜坤昨供稱,馮閏禪於99年透過熟客介紹,在其公司開設戶口,當時馮曾向公司透露,自己在堅尼地道擁有一棟市值700萬元物業。其後自03年9月起,馮多次將匯豐、恆生及中電股票存入戶口,並指示證券公司出售上述股票,前後總值達36萬元。

 鍾補充,馮閏禪從未透過證券公司買入股票,另馮閏禪每次出售股票後,都會親身到證券公司收取支票,兩年間亦多次收取股息,每次數百元至千多元。

 社署職員林玉蘭日前在庭上曾稱,李柏儉夫婦在03年8月申請綜援,翌月林與他們夫婦兩人會面,馮閏禪曾報稱自己擁有的股票經已全部變賣,夫婦當時僅有萬多元資產。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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