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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儉妻子馮閏禪昨坐輪椅出庭聽審。
前高院法官李柏儉夫婦涉騙綜援案,裁判官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中首被告李馮閏禪昨出庭作供,慨嘆自己一生從未捱窮,卻因揮霍晚年落得如斯潦倒。馮又稱當日得友人指點到社署,僅為尋求解決居住問題,亦對領取政府金錢援助感到羞愧,但社署職員仍力勸她申請綜援。
裁定表證成立 今續聆訊
控方昨於庭上宣讀多名證人書面供詞,當中包括一名房署職員,他供稱,李柏儉夫婦曾獲分配彩虹h及彩雲h公屋單位,但兩人以健康理由,兩度拒絕接受房署的安排,堅持要入住香港仔區公屋,最後才接納華富h的單位。職員又指,兩人申請租金援助,獲減租一半,每月只需繳交570多元的租金。而社署職員的書面證供指,於2003至2005年兩人領取的綜援及生果金共10萬元。
裁判官李瀚良綜合所有控方證人連日來的供詞後,裁定表證成立,兩名被告須就控罪進行辯護。首被告馮閏禪於昨日下午作供,其辯護律師先問她簡單的個人資料,但馮對自己的生日日期、有多少兄弟姊妹及兒子的年紀均印象模糊。但當馮談及由富變貧的經歷時,語調卻突變得激昂,更豪言:「我由出世未試過捱窮,有地方住,有工人使,有美食,仲想點?宜家?無了。」其後更發出悲涼的苦笑聲。馮又稱因自己「大駛」及經濟欠佳,令夫婦陷入財政困難。
辯稱社署職員勸說申領
馮閏禪亦講及到社署申請綜援經過,她稱03年因無錢交租瀕臨被迫遷,經友人提議下到社署,希望申請廉價房屋。馮稱有社署職員指公屋輪候冊極長,並對她說「董建華新出的scheme(資助計劃)最適合你」。馮稱當時曾說過對領取政府金錢感到羞愧,但社署職員卻勸她「唔好咁諗」。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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