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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秀冬透露,正就上訴庭的建議,考慮提高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行的罰則。
【本報訊】上訴庭日前裁定提高兩名小巴司機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刑罰,加刑至判監5年。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對裁決感到高興,會就上訴庭的建議,加重有關罰則以增阻嚇性。她續稱,會研究加強監管違例司機,要求公共交通機構聘用司機時,檢討審批過程。另方面,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政策部門及律政司,會積極跟進及研究法庭的建議,考慮是否加重危險駕駛的罰則。
廖秀冬促檢討車長審批程序
廖秀冬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因應上訴庭建議,當局正考慮加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刑罰,與運輸署商討後會將方案提交至立法會,暫未有時間表。她說:「我們檢討之後,看看阻嚇作用加重到哪裡,及甚麼情況下用哪一項罪名去控告,法官也有建議,究竟控告危險駕駛或是誤殺罪。」
涉案的司機仍獲巴士公司聘用,廖秀冬稱會考慮要求公共交通機構檢討聘請司機的審批程序。她說:「可以從管理行政手段,要求公共交通工具選擇司機時,檢討他們審批過程。」三間巴士公司回應稱,聘用司機時會要求對方提交運輸署發出的駕駛記錄,並申報曾否因違例駕駛而被扣分。
此外,廖秀冬對於有人留下火種,燒毀大欖郊野公園大片林木感到很氣憤,不僅令大自然受損,也污染空氣,她強調會檢討市民掃墓時生火的情況。
她稱,目前有法例懲處在郊野公園範圍非法生火或留下火種的行為,但園外範圍卻沒有法例監管,當局會研究把法例擴大至其他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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