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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區議員批評政府對他們的支援及保障不足,民政事務總署指,特區政府在今年9月28日公布了推行2006年區議會檢討諮詢文件的建議的未來路向,其中包括為支援區議員工作而就區議員酬金及津貼所作出的改善,當局會在獲得立法會同意後推行有關建議。
津貼酬金 調高一成
根據建議,區議員的營運開支津貼會在07月1月1日起調高10%,由現時每月16,348元增至每月18,000元,酬金則會在08年1月1日起調高10%,由現時每月17,040元增至每月18,700元。
同時,為協助區議員支付御任後的必要開支,例如助理的遣散費,當局建議在明年開始增設實報實銷的結束辦事處津貼,每屆72,000元。在08年新一屆區議會任期開始時,亦會新增每屆十萬元實報實銷的開設辦事處津貼,以支付裝修辦事處、添置設備等開支。此外,局方將增設非實報實銷的雜項開支津貼,以協助區議員支付其他與區議員職務有關的開支,例如酬酢開支、個人進修費用等,款額為每月4,000元。
撥款推行 社區參與
除直接支付予區議員的薪津外,政府也提供撥款予區議會推行社區參與計劃,並建議在08至09財政年度起,把撥款額由每年1.735億元增至3億元,又放寬區議會撥款的涵蓋範圍,使區議會有更充足的資源推行更多不同規模及類型的計劃。當局也建議在明年增加區議會秘書處的人手,支援議會工作。
當局重申,政府與區議員之間雖然沒有僱傭關係,但當局會繼續為區議員提供酬金及津貼,以協助他們支付因執行區議會職務而涉及的開支,並會在有需要時再檢討現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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