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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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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局突變之審案展望.起訴書縝密紮實 最快數月可宣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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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台灣消息:陳水扁昨天表示,只要一審判決機要費弊案貪污有罪,他立即下台一鞠躬。台灣法界人士認為,只要案件單純,且被告不以程式問題拖延及法院能密集開庭,合議庭在數月內便能將案件審結宣判。另一方面,法界人士也認為陳瑞仁的起訴書紮實縝密,因此有預測本案未來的定罪率幾乎可達百分百。

 部分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表示,法院刑事案件審理程式包括「準備程式」及「審理程式」。合議庭在「準備程式」中會要求檢方及被告對起訴時的證據能力表達意見,並提出證據調查。有些被告會以要求調查大量證據、傳喚眾多證人的方式來拖延訴訟程式;但部分案件由於案情複雜,合議庭不得不審慎審理,讓案件速度進行緩慢。

 舉例而言,博達案於2004年10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士林地院合議庭歷時1年2個月審理後判決,而同屬重大金融案件的太電案,自2004年12月起訴至今,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原因是案情複雜度不同。

 另有檢調人士指出,另一影響一審判決速度的因素,為審理程式是否密集。如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台北地檢署於今年3月起訴,審判長蘇素娥於審理期間密集開庭,8月31日便審結宣判;基隆市長許財利涉及的基隆巿公車處購地弊案,基隆地院僅開庭7次、歷時4個多月便結案。

 另外,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壽嵩指出,一般個案事實並不相同,案件當事人與委託人對證據調查、傳喚證人等程式有不同的要求,個案間並無一致性,因此法院並沒有對案件審理速度做過統計。

追繳貪污款 還須「取錢人」

 【據中通社5日消息】機要費弊案偵結,檢方查出新台幣1,480萬餘元流入扁家,審計部初步認為這些錢未來無法通過核銷,必須由「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負責向陳水扁追回交公。

 檢方3日公布案中700多筆不法發票,審計部認為是非常好的比對資料,6日將比對先前的查核資料,並等11月底府方提供資料後,再決定如何查核扁任內各年度「國務機要費」。官員估計,由於受查單位有一個月聲請覆核期,依時程來看,若部分「國務」費無法查核通過,最快也要明年元月中旬才可能「財務槍斃」。

 官員說,所謂「財務槍斃」,就是確認經費無法通過核銷,或已核銷卻被發現有問題,必須從決算實支數剔除或追回,繳還「國庫」。就機關財務而言,此舉不只宣判死刑,還是執行槍決,「國務機要費」因「總統府」負責人是秘書長,須由秘書長負責執行向「領走錢的人」追回。

法官:定罪率近百分百

 【據中通社5日消息】台灣黑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日前公佈機要費弊案的起訴書,台灣不少法官在閱讀了起訴書後,從起訴書臚列的人、物證,以及整個書類的架構、調查的涵蓋面,都有如同是法院判決書的感覺,他們預測,本案的定罪率應該是接近百分之百。特別的是,陳瑞仁在短短四個多月的調查中,傳喚人證276人次,未押人,未搜索,全用紮實的基礎工夫,一步一腳印的突破,邏輯嚴密到「令人震撼」。

 法界人士說,機要費的調查方法,雖然費時,但基礎工十分紮實。陳瑞仁在起訴書中的布局,更是細膩的引用陳水扁等人,在調查筆錄中的說詞,配合證據調查,以及邏輯推理,在「證據併所犯法條」中逐一分項說明。法界人士表示,陳瑞仁的調查及舉證已著眼於未來審判檢辯攻防間的優劣點,全面防止翻案的可能;法界人士預測,本案未來的定罪率應該是百分之百。

涉偽造文書 扁女列被告

 扁家成員官司不斷!從台開案至機要費弊案,已陸續有扁婿趙建銘、夫人吳淑珍等人被起訴。現在因為「總統府」工友阿卿嫂拿「總統府」薪俸,卻照顧陳幸妤全家,此案台北地檢署也已經分案偵辦,陳幸妤則列為偽造文書被告。而另一方面,機要費裡核銷的發票中,扯出有陳幸妤夫婦以及陳致中受扁夫婦之託收集發票,若真是如此,扁家成員勢必全都要出庭說明,這又創下司法另一項紀錄。

 阿卿嫂一直都是照顧陳幸妤一家人的生活起居,但問到薪水就默默不語。原來在8月間阿卿嫂遭爆料,薪水2.5萬元是以「總統府」工友名義來領取,外加「國安局」每個月2萬多的特勤加給,5年下來一共領了200多萬元,工友加特勤的身份,被民眾上法院告發涉嫌貪瀆,陳幸妤則成了偽造文書的被告。台北地檢署展開分案調查,已經掌控案情輪廊,還不排除找時機約談陳幸妤到案。

兒女三人均涉收集發票

 另一方面,在機要費弊案的發票中,扯出有陳幸妤夫婦以及陳致中受扁夫婦之託,幫忙購買名貴禮品和宴請貴賓。

 檢調偵辦機要費裡頭核銷的發票,其中過濾出扁家成員裡,有20張陳幸妤的刷卡發票、金額17.6萬元;夫婿趙建銘則有8張、金額將近8萬;陳致中最多有32張、金額8.7萬元,加總起來全部金額將近34萬,都被拿來核銷機要費。

 陳幸妤向檢察官解釋,是吳淑珍委託購買要送給別人,至於請客部分,趙建銘則回答,是受扁委託,請貴賓吃飯,其中包括一些支持者,不過對於送給誰、又是請誰吃飯,夫婦倆都回答不記得。可是檢察官查出有些發票是只有兩個人用餐的金額,回答不知道令人疑竇。至於陳致中因為離台,兩次檢察官傳喚都沒有到庭。  ■綜合台灣東森新聞5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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