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11月6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副刊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通識路路通:傳媒公信力每況愈下 自由與責任 為何難兩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06]
放大圖片

本報記者 李浩彰

 香港向來被視為擁有高度新聞自由的地方,然而,香港傳媒的公信力卻備受質疑。香港大學民意調查研究計劃最新調查發現,港人對新聞傳播媒體公信力的評分持續下跌,達至3年來的新低;認為香港新聞傳媒報道不負責任的受訪者比率更升至3年新高;另外,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誤用/濫用新聞自由的比率亦上升了5個百分點至74%,直逼1998年11月時75%的歷史高點。值得探討的是,到底傳媒的公信力建基於甚麼因素呢?

客觀報道 標準難定

 作為社會第四權的傳媒,一直以客觀作為新聞報道的最高原則,而公信力很明顯與此有著密切的關係。然而,何謂「客觀」?有不少人提出以新聞是否如實報道作為依據。表面看來,這種說法言之成理,但實質上存有商榷的餘地。首先,甚麼是「如實」呢?若將如實等同於將事情的全部都報道出來的話,則相信沒有新聞是如實的,因為篇幅有限,加上讀者未必對所有事情都感興趣,傳媒機構必然要選取一些重要而有意義的訊息作出報道。其次,新聞本身容許採取不同的角度去報道或探討。不同的角度,是否便等於報道的不客觀呢?故此,對於甚麼是客觀的新聞似乎仍有待商榷。

 傳媒一向被視為社會公器,然而公器到底為何物?資深影視教育工作者盧偉力曾撰文指出,公器與一般物件不同,它不一定由社會公眾所擁有,但它卻必定為社會公眾所用。然而,為公眾所用的並不等如就是公器,人們不會說地下鐵、的士、巴士、小巴是公器,它們只是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故此,除了「為社會公眾所用」外,公器往往與文化承傳、社會信息流通有關,並且代表那些不用言表的價值和規範者才可定義為公器。

傳媒商業化 廣告新聞化

 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公器或會成為被人私用的工具。由於傳媒接觸面廣,影響力亦大,故此成了壓力團體、政治人物或商業機構爭相利用的對象,從而有意無意間出現公器私用的問題。例如,在不同的媒體上刊登廣告本無可厚非,然一些廣告卻以類似新聞的方式出現,實有誤導之嫌。如早前便有專家指,一些媒體上的醫學廣告其實有不少未經證實、甚至報道失實,社會大眾在接收這些信息時,自不免產生誤解,這便牽涉到傳媒商業化的問題。

為爭銷量 嘩眾取寵

 傳媒一方面作為社會的公器,另一方面本身亦為企業,故此便不能不兼顧銷量。在以市場為主導的經濟原則中,當傳統與潮流發生衝突,自不免讓位給潮流。有人指,在美國,新聞猶如商品,媒體是製造這一商品的工廠,和其他營利性企業一樣,要面對不同的競爭,這便很容易走上以銷量為目標的道路。電影《蜘蛛俠》中那個唯利是圖、炒作新聞的「企業家」形象鮮明,或可作為某些以賺錢為目標的媒體企業的寫照。故此,在追求經濟效益作為大前提的情況下,嘩眾取寵、空穴來風成了生存技倆,或許這就是傳媒喪失公信力的成因。

既想看新聞 又懷偷窺慾

 對於傳媒是否充分利用香港新聞生態的問題,上述的調查發現一個相當吊詭的現象:有73%受訪者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但亦有74%指其有誤用或濫用新聞自由。這難道是說傳媒在善用新聞自由的同時,又濫用新聞自由?有學者指出,這種矛盾結果正好反映香港人對傳媒的準確認知和理想期許,他將之形容為「人獸兩面的性格」。一方面希望傳媒能盡社會公器的責任,揭露社會的不平事;一方面又想傳媒越軌,例如以狗仔隊揭露藝人、名人的隱秘新聞,藉此一慰偷窺的慾望。這種天使與魔鬼合體、既愛且恨的心理,是否就形成現時傳媒的主要原因?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副刊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