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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5天工作周的宣傳海報。5天工作周已於2006年7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基於有某些部門需要在周六、甚至周日,維持某些特定或緊急服務,尤其是涉及維持治安、管理懲教院所及提供救援服務等,將繼續維持24小時運作,未能達到在落實5天工作周的同時不會減少工時、影響本身工作與服務承諾的要求。因此,最終約有三分之一的公務員,無法推行5天工作安排,但部門會按照內部運作情況,公平調配員工值更時間,讓員工盡量享有5天工作周。
盡量作內部調配
政府消息人士昨日透露,部門主管曾經在中央評議會等場合,向員工解釋5天工作周安排及細則,員工本身亦相當明白實際情況。他又稱,政府內部有不同職系,有部分編制的工時定為每周45、48及50小時,他又以紀律部隊為例,指出懲教署員工不能調配到警務處,只能按照實際情況,盡量作出內部調配,暫時還未聽到有員工不滿,要求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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