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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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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宗罪成陳裘大今午判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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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裘大多番上訴,最終仍被判監。 資料圖片

【本報訊】歌星陳奕迅父親、前房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被控11項貪污罪,陪審團退庭商議9小時後,以大比數裁定九項收受利益罪名成立,涉款150萬元,陳裘大再被收柙,法官倫明高押後至今午待其以健康理由求情後判刑。

陳奕迅昨晚到法院聆聽父親的裁決,在公眾席第一行不時向犯人欄的父親報以微笑鼓勵。當陪審團裁定陳裘大第1項罪名不成立時,代表律師和陳奕迅都表現驚喜,惟當宣讀其後的9條控罪均罪成時,陳奕迅和陳裘大顯得失望。退庭後,陳奕迅走往犯人欄跟父親道別,陳裘大安撫兒子:「唔好唔開心,我無事喎」,但雙方臉上充滿依依不捨之情。

 現年60歲的陳裘大於1961年加入政府,74年開始於房署工作,2年後晉升為屋宇裝備工程師,79年擢升為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至88年任總屋宇裝備工程師,01年8月遭廉署拘捕。

 昨晨10時35分,陳奕迅偕妻子徐濠縈到高院聽審,不時望向犯人欄的父親。陪審團於上午11時退庭商議,陳裘大的代表律師郭棟明以被告晚上在瑪麗醫院有預約覆診,作肝臟移植前的檢查,申請讓被告保釋外出,但被法官駁回,指被告需要等候陪審團判決,但會向懲教署職員表達被告需要。

陳奕迅緊握父手 依依不捨

 散庭後,陳奕迅跟徐濠縈急不及待衝至犯人欄,緊握父親的手作最後支持,其後陳裘大便被警員押走。

 陳裘大被控11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指他於99年4月1日至01年8月2日,身為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無合法權限向佳定工程有限公司、百達機電有限公司、偉達電動機械有限公司、海景工程有限公司、興業電機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個供應商負責人,收受3萬至150萬元,作為他協助或優待供應商與房委會往來事務辦理的報酬,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廉署調查期間,多次偷拍到陳跟承建商午餐,並在其辦公室「數銀紙」。

 廉署在01年8月4日拘捕陳裘大。03年審訊中,陳被控15項身為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和1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陪審團經過3日2夜退庭商議,以大比數裁定其中10項罪成,被判入獄7年,法官並下令他歸還260萬元賄款。陳裘大立即提出上訴,上訴庭指控方沒有披露廉署主任楊恩德醉駕案底及曾接受紀律聆訊,原審法官在對陳裘大自辯時指自己有「數銀紙」習慣時,作不公平的評論,判其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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