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4月1日至01年8月2日)
1)耀生行主席賴細生競投黃大仙上h重建計劃電器材料工程的標價太低,給予陳裘大150萬元賄款私下退標。
2)賴細生兄長賴潤生的工程公司,在荔枝角二期建築計劃的表現欠佳,憂慮被政府於承建商名單除名,賴氏兄弟給予陳裘大9萬元賄款以重寫有利報告。
3)百達機電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黃志良,為方便將來與房委會之間往來,給陳20萬元作報酬。
4)陳裘大收取友人郭樹華20萬元,助其子郭偉元取得土木工程署合約工程師職位。
5)海景工程的經營者冼祐榮,於天水圍建築計劃地盤內的後備柴油發電機噪音過大,陳裘大在收受32萬元後,要求屬下3名工程師取消噪音測試。
6)陳裘大收受了其他承建商69萬元,以優待他們於房委會建築地盤內的工程。
7)陳裘大被廉署多次偷拍到跟承建商午餐,並被辦公室安裝的攝錄機攝到陳於聚餐後「數銀紙」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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