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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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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消費稅的最大支付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14]

曾淵滄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

 如果香港推出消費稅,誰是消費稅最大的支付者?有人說是窮人,有人說是有錢人,也有人說是零售商。

窮人富人均自認是最大支付者

 窮人說他們是消費稅的最大受害者。因為他們的收入全部都得用於消費,沒有分文的儲蓄。所以,5%的消費稅相等於他們的開支多了5%。收入沒增加,如何多5%的開支?只好節衣縮食,少消費5%,所以窮人都認為他們是消費稅的最大受害者。消費稅是累退稅,不符合能者多付的累進式的薪俸稅的原則。薪俸稅收入越高的人交的稅率越高,所以叫累進稅。窮人認為富有的人的收入大部分成為儲蓄,沒有用來消費,因此他們所付的消費稅只佔他們收入的一個較小的比例,少過5%,他們不需要節衣縮食來交消費稅,只是減少一點點儲蓄罷了。如果推出消費稅的同時也減薪俸稅,高收入的人可能因此而受惠,省下的稅款遠比支付的消費稅高。

 當然,有錢人說他們收入高,消費也多,因此,他們支付的消費稅的金額也一定高過窮人,因此,他們才是消費稅的最大支付者。

零售商反對是為討價還價

 消費稅建議一出,最努力反消費稅的政黨是由商人組成的政黨,特別是零售業商人,還組成一個反消費稅大聯盟之類的組織。他們認為消費稅的推出,零售業首當其衝,零售價上升5%,消費量必然下降。為了維持消費量,零售商會自願選擇減價來吸引顧客。換言之,由自己啃下部分的消費稅。因此,5%的消費稅,零售商得支付3%,消費者只支付2%,所以他們才是消費稅的最大受害者。當然,如果政府在推出消費稅的同時減利得稅,零售商就會再打過算盤,看看所節省的利得稅是不是能抵銷消費稅所帶來的收入影響。我相信,政黨、零售商目前如此積極的反消費稅,目的只是想與政府討價還價,看看政府能減多少利得稅。當政府公布利得稅的減幅後,零售商就會分化為兩批:一批平日交高稅的算了算覺得有利,會轉為支持消費稅;另一批平日不交稅的當然繼續反對。

大商場的大業主付出最多

 不過,我想提醒大家,真正交付最多消費稅者不是貧窮或有錢的個人,也不是零售商,而是商店、商場的業主,大地產發展商。

 一間商店的租值是決定於這家商店能利用這個商店賺多少錢,零售商利潤越多,租金也一定上升。過去3年,「自由行」為香港零售業帶來大量的生意,業主馬上加租,最大的得利者是業主。因此,當消費稅正式推出後,零售商的利潤下降,很自然,租金也一定下跌。租金下跌,大商場的大業主就是消費稅的最大支付者。 (本欄每周二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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