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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高院法官李柏儉夫婦騙綜援案,首被告馮閏禪昨繼續自辯。馮被揭發於03年9月到社署申請綜援後,翌日即售出4萬多元股票,卻未有申報有關銀行戶口及股票。馮強調所有股票全屬自己名下,丈夫李柏儉對股票交易毫不知情。
控方昨根據銀行提存及股票交易記錄,指馮於03年9月4日到社署申請綜援,但翌日即售出500股恆生股票,套現4.3萬元,及後與社署職員會面時更未有提及此事。馮解釋:「是我糊塗,人人都這樣說……股票是我的,完全與我丈夫無關。」
控方亦質疑馮未有向社署申報處理股票交易的銀行戶口,馮曾解釋該戶口於40多年前開設,早已忘記其存在。控方隨即「踢爆」馮於03年初曾關閉該戶口,但為收取股息而於翌月重開戶口,顯示馮記得自己擁有該戶口。
另外,馮早前多次強調於03年9月因青龍頭居所欠租被迫遷,才到社署求助,本意並非申請綜援。但昨日控方揭發兩被告在該單位住至同年11月,並交租至翌年3月,期間並無被逼遷。馮解釋當時已欠租多月,「但法律不外乎人情,業主給我們面子」,故不必即時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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