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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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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租大增 庫房損1.63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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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灼璣觀音山豪宅發現違反用地租約,建築物被令清拆,揭發地政署對短期租約管理不善,問題多多。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徐海煒)「香灼璣事件」令短期組約問題備受關注。最新公布的審計報告炮轟地政總署在短期租約上管理不善,致使拖欠租金個案大幅增加,在1年間升幅達3倍,涉及公帑超過1.6億元。審計署建議,地政總署需要加強短期租約的管理,從速處理長期欠交租金的個案,並遏止租戶一再作出違約行為。

 審計署在報告中狠批,地政總署一直未有落實05年已通過的短期租約管理措施,致使錄得欠租金額由截至2004年3月31日的4,200萬元,大幅上升到截至2005年3月31日的1.63億元,升幅近3倍,其中主要涉及5宗停車場短期租約的欠租個案。

若展開訴訟 追租更艱難

 審計署又發現,一旦有關租戶向政府展開訴訟,地政總署便難以追討租金,而在訴訟仍進行時,即使租約已經終止,地政總署仍難以收回有關土地。

建議對租戶進行財政審查

 針對停車場欠租問題,審計署建議地政總署應對停車場短期租約主要租戶進行財政審查後,才批予他們新的租約,並向他們收取一定金額的按金。

 審計報告中又指出,地政總署在1999-2000至2004-05的6個年度中,沒有把4宗重大的短期租約欠租個案記錄於「逾期未收欠款周年報表」,涉及拖欠租金達5.6千萬元,少報約12%至35%的欠租。

註銷50萬租金損失疑越權

 雖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有權對於確定追討租金行動會徒勞無功的個案,及時按規定註銷有關欠租,惟在審計署的抽查調查中發現,地政總署並沒有對四宗短期租約長期欠租個案註銷其欠租,卻曾自行註銷一宗逾50萬租金損失的個案,有越權之嫌。

 審計署認為,地政總署應全面登記欠租個案資料,而對於確定追討租金行動會徒勞無功的個案,則應及時按規定註銷有關欠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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