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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灼璣將觀音山倉庫用地改作豪宅,地政總署曾多次視察,卻未有發出警告。 資料圖片
【本報訊】公民教育委員會前主席香灼璣早前被揭發將觀音山倉庫用地擅自改為豪宅逾20年,估計涉及租金差額達1千萬元。而審計署在調查後發現,尚有3宗同類型的違約個案,將原本分別用作遊樂場、興建和經營加油站及經營苗圃的土地用作收費停車場。審計署批評,地政總署在發現1個租戶違反租約條例而終止其租約後,竟向有關人士發還全數按金,而沒有扣除因短期租約租賃權引致的租金收入損失。
多次發現違約卻不警告
審計署建議當局發出指引,訂明對違約租戶的管制措施及計算租值補償金的基準,以及向有關的違約租戶追討租金收入的損失。
報告批評,地政總署在1982年接管短期租約以來,曾視察該幅土地達33次,其中7次視察中發現有關租戶違反租約條件,把土地改作住宅用途,而有6次視察更發現租戶未經批准佔用毗連政府土地作停車間,惟地政總署並沒有發出警告,而且曾有3次在發現租戶違反租約條件或未經批准佔用政府土地作停車間後,署方亦未有要求房屋署清拆停車間構築物。
下令拆熱水器無跟進
審計署審查有關的視察記錄時更發現,地政總署在3次視察時發現,該幅短期租約土地範圍內建有如閣樓、廚房及浴室等或須向屋宇署申報的構築物,署方卻沒有徵詢屋宇署的意見。地政總署除在99年視察後向租戶要求清拆一些如熱水器及壁櫃等家居裝置外,在其他日子進行視察時發現同一違規事項,卻未有向租戶提出清拆要求。
租約竟無政府代表簽署
雖然香灼璣有多次違反租約條件的記錄,但報告批評,地政總署仍於1994年與香氏簽訂最後一份短期租約後,只進行例行視察,沒有採取額外措施,確保香灼璣不會把土地用作住宅。而在該份短期租約中,審計署亦只找到香灼璣的簽名,卻並沒有政府代表的簽署,雖然有關的協議書仍具法律效力,但審計署仍認為地政總署的做法仍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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