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批評,建築署在「學校改善計劃」最後一期工程中,未能向顧問服務投標者提供較準確的估計工程作價,以致涉及公帑達7億元的工程顧問費用,需要額外增加近2,000萬元。審計署認為,建築署署長應考慮重要因素及採取措施確保擬訂的預算盡量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