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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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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保持清醒,避免損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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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年正面信貸資料庫的成立,使各大銀行積極拓展稅貸業務。

 作為一個精明消費者,除了要懂得選擇適合個人需要的產品外,更要時刻保持精明頭腦,以免帶來無謂的損失。在稅貸上,有以下的提示:

 1. 還款期勿過長:交稅是一年一度的「大事」,故此,還款年期能夠限制於12個月或以內,在理財上會更易掌握。

 2. 留意優惠條款:銀行大多以「超低息率」、「現金回贈」作為宣傳策略,然而背後可能包括某些條款限制,例如需借貸至某個金額才可享受有關優惠,消費者需注意。

 3. 違規可能罰息:部分銀行規定客戶需在某個期限內清還所有貸款,或規限客戶每月所繳款項數目,若違反有關規定,甚至比訂下的還款日期前更早清還貸款,也會面對罰息或加繳費用的可能。

 4. 借貸視乎需要:正所謂「不是自己財、不入自己袋」,借貸要按個人需要,更需要為借來的金錢作出適當的規劃處理,訂明如何運用借來的一分一毫,避免造成損失及長期負債的可能。

 5. 共同借貸責任:消費者申請時需留意稅貸責任及「同行者」的誠信,皆因雙方可能需要為對方的借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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