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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智文
《警世通言》中的〈崔待詔生死冤家〉以秀秀和崔寧為核心,女子秀秀愛得轟烈,粉身碎骨,真情見於患難,卻遇上負心漢崔寧。她本為郡王府的女奴,懂得刺繡,秀秀趁失火偷了「一帕子金珠富貴」,並主動要與碾玉匠崔寧出走。秀秀更提出與崔寧結為夫妻,小說有云:「秀秀道:『你記得當時在月台上賞月,把我許你,你兀自拜謝。你記得也不記得?』崔寧叉著手,只應得『喏』。秀秀道:『當日眾人都替你喝彩,好對夫妻!你怎地倒忘了?』崔寧又則應得『喏』。秀秀道:『比似只管等待,何下今夜我和你先做夫妻,不知你意下何如?』崔寧道:『豈敢。』秀秀道:『你知道不敢,我叫將起來,教壞了你,你卻如何將我到家中?我明日府裡去說。』崔寧道:『告小娘子,要和崔寧做夫妻不妨。只一件,這裡住不得了,要好趁這個遺漏人亂時,今夜就走開去,方才使得。』秀秀道:『我既和你做夫妻,憑你行。』當夜做了夫妻。」
秀秀在危難之際尋找依靠,提出結為夫妻,起初崔寧表現出抗拒,狀甚冷淡,襄王無夢,神女有意,為後來出賣秀秀埋下伏筆。秀秀提出三問,試圖用軟手法達到成為夫妻的目的,但崔寧的回應乃是二用「喏」,唯唯諾諾,復用「豈敢」。從崔寧的動作觀之。他「又叉著手」,表現極不耐煩。
很明顯,秀秀的主動建基於她根本不甘受束縛,失火逃遁,帶著珠寶,衝破藩籬枷鎖,揭示她對將來充滿憧憬,有錢以外,還要一個丈夫。女奴一生,一是自甘命苦,緊守崗位;二是伺機離開,拓開新天。她選擇了後者,在和崔寧相處的環境裡,她撇開了女性的矜持,熱烈地追求自己的愛情。崔寧態度冷漠,秀秀再進一步,對崔寧全面的挑逗,甚至可以說把男女固有的角色在這句話作出了完全的顛覆——「秀秀道: 『你知道不敢,我叫將起來,教壞了你,你卻如何將我到家中?我明日府裡去說。』」
直到崔寧應允,秀秀的目的達到了。她識趣地做回女性的角色,讓男性佔上風。一句「秀秀道:『我既和你做夫妻,憑你行。』」好一語「憑你行」,秀秀需要的不過是婚姻,不過是丈夫,秀秀終究做回女性,一切由丈夫作主。
好景不常,郭排軍出現,捉到秀秀和崔寧,狠狠地把秀秀打死,她把崔寧帶到陰間做鬼夫妻。秀秀不過是一個女奴,地位卑賤,面對自己喜歡的男子,主動爭取。然而,男方的軟弱,教人齒寒。當崔寧得悉秀秀原來是鬼,竟慌得說:「告姐姐,饒我性命。」崔生懦弱得不似男人,面對己妻,竟怕秀秀加害於他。在此,崔生和秀秀已完全離開了夫妻的關係,甚至站在人鬼冤家的對立面上。秀秀最後更滿腔埋怨道:「我因為你,喫郡王打死了,埋在後花園裡。」不能否認,這是對崔寧的一點懷恨。
小說兩次出現「碾玉觀音」,深具意義。第一次出現碾玉觀音是崔寧替郡王做來奉獻皇帝,當時,郡王對崔寧禮待有加。到了第二次,崔寧已是戴罪之身,替王府修補破了的玉觀音。兩次呈現「玉觀音」。
一個完美的玉觀音,象徵當初崔寧和秀秀的良好關係。第二次,觀音破了,象徵出二人關係的破裂。而崔寧成功把觀音整理好,反襯出強烈的悲哀—可憾的是觀音能補,但人間生死是難以補救的。如此安排,為結局四人之死作好鋪墊。
在〈崔待詔生死冤家〉中,秀秀是被害死,可以說是被其丈夫崔寧間接害死的。作為人夫,完全沒有好好保護秀秀,在郡王面前,他慌得把事件和盤托出,不留半點餘地。且看崔寧的供詞:「自從當夜遺漏,來到府中,都搬盡了,只見秀秀養娘從廊下出來,揪住崔寧道:『你如何安手在我懷中?若不依我口,教壞了你!要共崔寧逃走。崔寧不得已,只得與他同走。只此是實。』」
假如崔寧真愛秀秀,一定會歪曲真相,甚至諉過自己。古語有云:「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更何況是夫婦呢?他非但沒有隱瞞,反而全面供出,顯然為了自保而不惜犧牲秀秀。由是觀之,秀秀之死,崔寧實要負上大部分的責任。
走筆想到魯迅《祝福》,原來祥林嫂比秀秀更不幸,命運無從自主,從來認命。至少,秀秀嘗為己爭取新生活。她痴情,郡王不放過她,就算她成了鬼,郭排軍等人也要苦苦追迫。秀秀是一個苦命女人,連當上了鬼魂也無立足之地。因此,秀秀要置崔氏一家於死地,求能做成鬼冤家。這其實是對現實世界的反撲和指控,是低微女性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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