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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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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檻難邁審批要過13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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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出口轉內銷需在海關辦理繁複的手續。 本報記者劉揚攝

 據香港貿發局的調查顯示,加工貿易產品在內地銷售除了補稅之外,還要經過13個以上部門審批,手續相當繁複。在東莞某港資化工廠擔任報關員的林小姐稱,如進口料件轉內銷,不需取得許可證的商品辦理僅需時幾日;如需要許可證的商品,則需報東莞外經貿局局長批覆後,再報省外經貿局,時間一般要2周以上,甚至難以保證。同時,海關方面還要經過補稅等多次程序。另有企業反映,海關在審價過程中,以外銷為目的的進口審價總是低於內銷料件的進口審價。此外,進口料件如與轉內銷後的料件串用,則會被視為走私遭受巨額罰款,在東莞,這樣的案例並不少見。

准入標準不一 港企怕怕

 至於各地對進入內銷市場有不同的准入標準,以及不同地方的海關對待處理保稅過程中的內外銷料件的串用,處罰方法和力度存在差異,也造成了港企對於進入內銷市場的恐懼心理。

 從1999年6月的《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審批暫行辦法》(315號文)到2003年的海關總署關於加工貿易聯網企業可集中補稅的公告、2004年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14號文集及2005年海關總署的33號公告等,實際上,海關為了促進加工貿易的內銷也做足「功課」。但是,港企普遍反映,與海關打交道需時費力,往往導致企業難以對瞬息萬變的市場及時進行調整。而若只是出口,海關的管理則要簡單得多。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在整體國家的外銷優於內銷的大環境存在,中國的內循環難以正常形成,內銷和內需市場無法從根本上盤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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