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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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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毆女地勤 清洪脫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24]

 【本報訊】被稱「金牙大狀」的資深大律師清洪,今年7月26日在機場國泰航機貴賓室內與姓王女地勤員爭執後,被警方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名,昨於荃灣法院再提訊時獲控方以證供不足以將清洪定罪,因此決定撤銷控罪。

 控方昨於庭上稱,律政司是徵詢獨立大律師意見後,認為針對被告的證據不充分,不足以支持以普通襲擊罪名向被告提出檢控,及沒有合理機會把被告定罪,因此決定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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