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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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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筆而就:集團式經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25]

梁家輝

 秋風甫起,車站前出現了賣炒栗子的小販,主持人是一位健碩的北方女子,膚色微黑,是因為當小販必須時常在戶外工作,給太陽曬黑的,或者是每天對著巨大的鐵鍋揮舞鐵鏟時,被炒栗子的煙給薰黑的,我就不知道了。他身邊有一個四、五十歲的女助手,身材矮小,幫忙做些找贖、添加作料等雜活,二人戴著袖套,頸項永遠披搭著一條毛巾,有時用來抹汗、有時用來蒙著臉。

 從前在香港,入秋的街頭常見賣炒栗子的小販,後來因為都市化,加上政府嚴加取締,不再批出新的小販牌照,隨著從業員老化,合法流動小販已不多見。炒栗子是消耗體力的粗活,年輕一輩也不見得願意幹,年前我見過有小販改用馬達發動的炒栗子機,就估計這個行業要淘汰了,想不到近一、二年竟又遇到這種小販。

 我本有意隨喜一番,買點炒栗子回辦事處大家吃的,卻被身邊的同事婉轉地勸止了,他們不是擔心吃多了有傷脾胃,而是不想支持厭惡性的攤子。據說此小販每天在車站前經營幾小時,在炒栗子的濃煙薰炙下,很多行人皆掩鼻而走,而車站又是上、下班必經之路,真是避無可避。也許曾有人作出投訴,同事看見過一般事務隊派人查問,只是這攤子有合法牌照,奈何他不得。

 我奇而問之:同事指出這攤子除了主持和助手之外,還有一位「持牌人」,是個瘦小老婆婆,理論上無法經營炒栗子,但每當有巡查來干預時,她便會由暗處現身,出示其證件。如此說來,我猜是老檔主僱人幫手經營吧?同事又再笑說:檔主只是租出牌照,其他環節自有幕後人安排,這已是公開的秘密了。

 我笑同事想像力未免太豐富了,他則指出每天午膳時,有運輸小巴向這些小販派送飯盒,就是集團式經營的最好證明了。對此,我倒是姑妄記之,當作街頭一景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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