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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取租津的屋宇署高級測量師易子佳。
【本報訊】服務政府27年的屋宇署高級屋宇測量師易子佳,利用同事做掛名業主,於91至97年間騙取逾165萬元租津,再把涉案物業出售, 將400多萬元轉予妻子。易早前承認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控罪,昨被判囚8個月。妻子梁惠芬亦就一項洗黑錢罪判刑6個月,緩刑兩年。
易子佳妻子梁惠芬(49歲)早前於區院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她因患上抑鬱症需要繼續接受治療,法官遂給予緩刑。
官指策劃犯案非一時衝動
暫委法官嚴舜儀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指易身為高級公務員,在知情的情況下欺騙政府6年之久,可見犯案涉及相當程度的策劃,且非一時衝動遂必須判囚。礙於首被告無案底及聲譽良好,獲酌量減刑。代表兩名被告的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求情時,呈上易子佳案發時一名上司及屋宇署共96名同事聯署求情信,力陳易是一名友善盡責的好員工、好同事,相信是一時貪念才犯下大錯。
資深大律師清洪續指,易因此事失去工作,亦痛失610多萬元退休金,而且已將物業加按借貸全數歸還政府涉案的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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