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連續驗出內地進口的淡水魚含有毒物質,廣東省批發商決定由今日起,暫停向香港出口淡水魚。廣東的行業協會不滿香港未經查證便指摘內地的供應來源有問題,唯有暫停供應,讓兩地政府處理。事件顯示,目前兩地政府處理食品安全的機制,不能適應層出不窮的食物安全事故,不僅威脅兩地市民健康,而且引發業界不滿,可能釀成兩地矛盾。我們認為,一方面,內地政府應對食物安全加強立法和管理,堵塞有毒食品猖獗的漏洞;另一方面,本港不能一味指責內地的供應來源有問題,把好食品安全關,最終還要靠香港自己加強檢驗,完善機制。
香港絕大多數食品靠內地供應,雖然近年來內地當局越來越重視食品安全管理,經常曝光和懲處昧心違法者,但由於內地從事食品生產的廠商多不勝數,而生產、加工、運輸、銷售所牽涉的環節複雜多重,又涉及不同行政部門的管理和利益,產品質量難免良莠不齊。本港的食品進口渠道很多,加上不法商販在活魚運輸途中加添有毒物質,部分進口商以次充好,亦難免有毒食品流入本港。因此,把好食品安全關,最大的關鍵還在於香港。當局首先要加強對進口渠道和進口商的監管,規範進口渠道,嚴厲打擊食品走私,對屢次進口毒魚、毒肉、毒菜的不法進口商絕不能手軟,必須對他們加重處罰直至吊銷牌照。同時,香港還要建立健全的質檢和疫檢制度,所有進口食物,都要通過質檢和檢疫才能准入,並加強對本港市面上食品的抽驗,扭轉有毒食品屢現市面的情況。(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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