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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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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視共識 正視困難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28]

周八駿 資深評論員

 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於2005年11月29日舉行第一次會議,至今一年。一年來,舉行了7次會議和6次工作坊。除一次工作坊討論區議會改革、另一次討論擴大政治委任制外,其餘4次工作坊和7次會議圍繞著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的議題,著重探討雙普選的可能模式。我因不在香港而缺席其中一次工作坊,在大多數會議和工作坊上發表了意見。

 經過全體成員共同努力,一年來工作明顯收效,取得若干值得珍視的共識。

 不同政治派別代表性人物,包括香港重要政治團體領袖,一直展現平心靜氣地討論問題的風度,顯示推動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共同願望。令人憧憬不同政治派別可能在「一國兩制」原則基礎上求同存異的前景。

 不同政治派別代表性人物,包括香港重要政治團體領袖,儘管對《基本法》有關規定仍然有一些不完全相同的理解,但是,都堅持以《基本法》為指針來探求雙普選的可能模式。例如,關於普選產生行政長官的可能模式,都同意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來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然後由香港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來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候任人,由中央來任命。又如,關於普選產生立法會全部議員的可能模式,經過多次討論,以《基本法》來衡量,同意不再考慮「兩院制」方案。

 不同政治派別代表性人物,包括香港重要政治團體領袖,儘管對雙普選可能模式的具體設計和時間表仍存在著分歧,但都表示理解和重視香港政制任何實質進展都必須建立在不同政治派別求同存異、願意妥協的基礎上。

 正如2006年11月23日特區政府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和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在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後向媒體通報會議情況時所總結的,關於雙普選可能模式的探討,分歧是縮窄了。

 接下來,如何爭取更大共識?關鍵在於正視香港政制發展的困難。為什麼不同政治派別難以取得共識?因為,在中央和特區之間以及香港不同政治派別之間尚未建立基本的信任。

 表面上,關於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可能模式的討論,分歧已縮窄至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組成、提名門檻高低(即至少取得提名委員會多少個成員提名,才能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等問題,似乎屬於技術層次。實際上,關於提名門檻高低的分歧涉及兩方面:一是從民主政治本身考慮,必須兼顧「公平」與「效率」,門檻設計既不能高到候選人太少以至有違「公平」,又不能低到候選人太多以至降低「效率」;一是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現實出發,在提名階段必須考慮如何體現中央的實質任命權。鑒於中央和特區之間以及香港不同政治派別之間尚缺乏基本信任,分歧似乎縮窄了,其實很難克服。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在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建議,從2016年起至2024年分3階段,每階段減少立法會三分之一功能團體議員,逐步達至完全取消立法會功能團體議員。田北俊先生的建議是值得考慮的,但是,必須具備兩項前提條件,一是必須在中央和特區之間以及香港不同政治派別之間建立基本信任,一是香港的政治團體和政治人物足夠成熟,他們的政綱和政策建議能夠兼顧香港社會各階級、階層、界別和團體的不同利益。總之,香港的基本政治分歧不可能由雙普選可能模式的技術性設計來克服,需要不同政治派別的領袖人物具備並展示求同存異的政治意願和政治智慧。

 香港特別行政區大多數居民的確盼望雙普選的路線圖和時間表。路線圖不可能與時間表割裂。我同意在適當時候可以設計探索性或嘗試性(tentative)的時間表,問題是,不同政治派別是否都具備實事求是精神?例如,歐盟憲法因為兩個成員國公投否決而被延宕,但其他成員國沒有指責這兩個成員國,而是務實地將預定時間表延後。如果提出來一個時間表卻因實際情況而後延,香港不同政治派別能否共同接受?

 我建議,總結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工作,既要肯定取得的共識和縮窄的分歧,也要坦率闡明面對的困難。如果不能在中央和特區之間以及香港不同政治派別之間建立基本信任,即使提出若干似乎取得共識的意見,也不可能形成為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同意的政改方案。(本欄每周二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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