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 岷
香港地,地少車多,人流如鯽。道路交通雖井然有序,卻也存在不少的安全隱患。其中,倒車安全成了近期備受矚目的議題。起因是最近一段時間,香港發生了多起嚴重倒車意外,導致數名無辜市民枉死輪下,情況令人痛心。
日前,法庭判處了一名因魯莽倒車、撞死途人的肇事司機,入獄十四個月,並罰司機停牌二十七年。按照裁判法官的說法「即使一生不能再獲駕駛執照也不為過」,這樣的刑罰猶如宣佈肇事司機「終身停牌」。
事件中,除了當事人玩忽職守之外,也暴露出在駕駛過程中,以「原始方式」倒車,本身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所以,廣大司機固然要從近日的連番倒車意外汲取教訓,提高警覺,政府也應聽取意見,堵塞漏洞,例如強制安裝猶如倒車映像裝置,來提高倒車的安全度。
這方面,城巴及新巴已經率先表態,決定斥資400萬元,為旗下1600輛巴士加裝倒車視像系統,以防倒車意外,預計明年年底前完成安裝。具體做法是在巴士的車尾,裝設一個具備紅外線夜視功能的防水廣角鏡頭,可以拍攝車尾三米範圍的情況。果如是,應可大大降低倒車意外。
歷來,交通安全都是市民所關心的頭等大事。無奈的是,許多交通安全措施的改善,往往都是眾多血的慘痛教訓的結果。君不見,夜間「亡命小巴」以生死時速,置乘客安全於不顧,最後人仰車翻,共同浴血。政府始出手規範,要求小巴安裝時速顯示器。
無獨有偶,早在幾年前,政府也立法規範,所有車輛的後座乘客,都必須繫上安全帶。措施一出,後座乘客在交通意外中的死亡率,立竿見影,大幅降低。反觀台灣,這樣的規定至今並未在交通工具上實行。日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太太邵曉鈴遭遇車禍,由事件本身來看,當事人之所以嚴重受傷,其中一個關鍵點就是台灣當局並未宣傳,甚至立法強制後座乘客,必須繫上安全帶。所以悲劇發生後,這方面的立法呼聲在台灣響徹雲霄。
可見,在鄰近地區中,香港的交通安全措施,通常是扮演先行者的角色。否極泰來,本港近期倒車意外頻生,不也正是為政府提供了一個立法規範的契機嗎?故此,在城巴新巴改進之後,政府應鼓勵在本港的交通工具都安裝倒視系統,特別是對那些需要經常倒車「搵食」的客貨車,以及體形龐大的公共交通工具,更加有必要通過立法,強制它們加裝倒車視像系統,以策萬全。(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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