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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自丈夫工傷而失去工作能力,任職校工的妻子須獨力撫養三兒,隱瞞了超過100萬的資產,兩年來騙取學生資助辦事處8千多元,其後遭學資處揭發,被控3項欺詐罪。裁判官考慮被告有悔意及歸還騙款,女校工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隱瞞物業、股票和戶口近百萬元資產的女被告陳瑞芳(56歲),早前承認於02至04年間,為讀理工大學的幼子申請助學金時,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訛稱僅有一個戶口,獲多批近8,600元金額。
丈夫受傷失工作能力
陳之丈夫蔡錦進(68歲)則獲控方撤銷控罪。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有悔意,知道自己犯錯,事後亦償還了所有隱瞞的資產,相信她已得到教訓。
辯方早前求情指,女被告的丈夫於20年前一次工業意外中失去右拇指,她遂成為家中的經濟支柱,養大3名當時只有4歲至10歲的兒子,她又害怕丈夫早逝,故長期儲蓄資產。
根據案情,被告自02年起為幼子申請助學津貼,在申請表上聲稱只擁有一個匯豐銀行的戶口,其後經學資處調查後,揭發她另有76萬元資產及一個物業單位,包括股票、外幣存款等,但被告隱瞞資產,多領8,560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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