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華社成都1日消息:四川省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1日一審宣判,頂著「福布斯最年輕富豪」光環的四川明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大股東、深圳市明倫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周益明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涉合同詐騙罪
周益明成為中國證券資本市場上,第一個被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掏空上市公司行為並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此外,深圳市明倫集團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罰金5,000萬元人民幣。其餘5名被告犯合同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到5年,並處罰金10萬至20萬元人民幣。上述被告單位和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將被依法追繳,發還四川明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單位深圳市明倫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周益明、劉文中等人,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提供虛假資產審計報告等手段,並與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勾結,違規獲得銀行貸款,騙取了四川明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8.14%的控股權,並在控制明星電力後,採取多種手段,非法佔有公司資金4.63億元人民幣和1074萬美元,共計約5.5億元人民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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