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以利器割傷5個月大少主陰莖的34歲菲傭,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虐待兒童罪名成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5日判刑,等候被告的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被告須還柙監房。
被告高呼精神無問題
被告聽聞需接受精神科檢查後,即在庭上高呼,聲稱自己的精神沒有問題。裁判官在判詞中指出,男嬰的主診醫生經已清楚證實,男嬰的傷口乃被人蓄意或疏忽情況下以利器造成。縱使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蓄意傷害男嬰,但被告多次為男嬰更換尿片時發現傷口及血跡,仍沒有向男嬰父母匯報及早處理,足以構成疏忽及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