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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證人呂銘豪昨日出庭作供。
【本報訊】兩名軍裝警員涉嫌串同他人向同袍放高利貸案昨日續審,身為案中特赦證人的債仔前警員呂銘豪,在庭上大爆他在「無錢用下」曾「知法犯法」,串同一名業主訛騙銀行托高樓價,以騙取高於實際樓價的按揭金額後對分。呂終借貸5萬元以籌得單位首期,再以150多萬元購入單位,成功向銀行完成170多萬元按揭。惟事成後業主食言獨吞20萬元差價,令本來債台高築的他更泥足深陷,誤墮騙財局中局,一心騙財反被騙。
一心榨財 反成樓蟹
29歲特赦證人呂鉻豪昨繼續在庭上作供,在辯方大律師盤問下,透露他去年因「無錢用、無辦法」,與一名海濱花園業主夾計作單位買賣,雙方串通藉托高實際交易樓價,訛騙銀行批出更大筆按揭,事成後雙方將差價對分。一心騙財的呂信以為真,不惜向友人借款5萬元交首期,再以155萬元購入單位。而當時在2人串通下,銀行批出177萬元按揭。
惟呂「聰明反被聰明誤」,事主夾帶私逃,呂卻要負起一大筆樓債。作供時精神不佳、話語不清的的呂,憶述當年身陷騙財局中局時,坦承當時「知法犯法」,亦表示賺不到錢。
無路可走 曾擬自殺
債務愈滾愈大的呂形容,當年欠債纍纍、四出「撲水還債」的日子很「絕望」,多年來除了向財務公司借貸外,去年亦曾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借款12萬元,其間還完再借、借完又還,至今年初宣布破產時仍然未還清。當時呂還高聲聲言:「破了產就唔使還。」亦曾聯絡報章上的借貸小廣告,嘗試借取高利貸,不過連吃多次「閉門羹」。
另外,呂多次重申沒有恐嚇過首被告王家麒要借錢給他,又未曾以自殺作理由威脅家人替他還債。但曾因感到「無路可走」,於去年11月尾計劃自殺,並於事前將11月薪水交給家人。
供詞矛盾 被斥胡言
呂在整個作供過程對答時均口齒不清,顯得神色疲累,更多次推翻先前的口供,作供內容細節出現前後矛盾,如記錯每次向誰借款等。呂亦否認曾供稱托被告向其他人借款。由於呂供詞前後不一,次被告代表大律師多次因而在庭上直斥呂「一派胡言」。
案中兩名被告王家麒及黃子亮,均為秀茂坪警署軍裝警員,現已停職,分別被控「以年息超過百分之六十的實際利率放債」共6項罪名,控罪指他們於去年8月至10月間,向呂銘豪借貸13萬多元。聆訊未畢,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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