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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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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房協借款 小業主困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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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香港仔西安街及成都街交界的添喜大廈,12年前曾發生塌篷慘劇。資料圖片

 【本報訊】有律師表示,一般來說,在法院判刑後,小業主可以待破產管理署確認物業轉讓是在破產前5年內辦理,便可以循民事追討。他預計,小業主追討的訴訟費要數萬元,最快可以在1年內追回。另有律師同時指出,債權人現在可以向管理公司東主循民事途徑追討賠償,追查資產所在;這些資產有可能已經變賣了,如變賣了資產,小業主應該去追查這些錢的所在。

 但現在最困擾小業主的問題,就是房協早前向每戶借出20萬元去支付賠償,小業主現最擔心的,是怎樣清還這筆款項。部分添喜大廈小業主表示,法庭的判決還他們一個公道,希望可以取回每戶支付了大約20萬元的賠償。

 房協表示,借出了1,500萬元給予近80住戶,還款進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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