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深港法律聯席會議,深港律師會會長各自擔任雙方聯席會議主席,一季度或半年會晤一次,商討兩地律師會共同推進的具體事宜;
■青年律師是未來,加強青年律師間的互動交流;
■各方專業委員會相互交流,深圳26個專業委員會將在會展經濟、高新技術、項目融資等方面與香港聯繫;
■香港律師到深圳開講座;
■培訓機會向香港律師開放,深圳每月專項的律師培訓,將無償向香港律師開放;
■加強在體育文化上的交流,還將舉辦面向業務及個人的交友會;
■推動兩地律師所盡快聯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