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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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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殺女友囚29年 「少年犯」重審今判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07]

 【本報訊】10年前發生於深水步江街公廁內的情殺案,16歲的男壽司學徒經審訊後被判囚29年,前年上訴得直獲發還重審。現年已26歲的男兇手昨承認謀殺罪,其辯方律師求情指他年少氣盛,接受不了分手的事實才失控把女友勒死,為了不讓死者的親友再被騷擾,他選擇了認罪。法官把判刑押後至今天早上。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劉健恆於80年在內地出生,未幾父親去世,他隨母親來港,後其母再嫁。母親一直不了解兒子,反而兒子坐牢以後,母親定期到獄中探望,改善2人間的關係。在這10年的鐵窗生涯,劉健恆雖然仍背負著沉重的壓力,但他卻努力讀書,亦深深明白當日的過錯已徹底改變了他的將來。

認不能自控 非存心謀殺

 代表律師指,劉早於事發後跟警方會面時已承認不能自控扼著死者的頸部,但他並非存心謀殺。代表律師又指,本案有別於一般黑社會尋仇,劉深愛女友,案發當日專程帶她到壽司店在同事面前炫耀,而他接受不了分手的事實而變得瘋癲,霎時的衝動毀了他的一生,實是一宗悲劇。

 案情指出,劉健恆於95年與當時只有15歲的死者吳婉桃拍拖,2人於同年分手。至96年5月,劉要求復合,吳答應給他3個月的「試用期」。至翌月25日,劉相約吳見面,並帶她到其受僱的壽司店。其後,吳表示有私事跟劉傾談,他們便進入九江街公廁的廁格,期間吳提出分手,表示已另結新歡。劉火上心頭,失控下用雙手襲擊吳的頭部,並緊握吳的頸部3至4分鐘,吳終窒息而死,劉於是脫去吳的衣服和以鐵線纏著她的頸部,造成姦殺的假象,便匆匆回到壽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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