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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歌手劉日曦(左二)被控藏毒判守行為。
【本報訊】正東唱片公司前男歌手劉日曦(28歲),聲稱在醉酒的情況下,誤收一張內含微量可卡因的20元鈔票,早前承認一項藏毒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判有條件釋放,須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2年。
劉昨手持聖經,在數名朋友及教友陪同下到庭聽取判刑。裁判官麥健濤判刑時指,質疑劉因醉酒而在不知情下誤收「有料鈔票」,認為罰款不能證明他是否染上毒癮,遂判處緩刑式的刑罰。
事發於本年10月14日,現職電影配樂員的劉日曦在中環安和里被巡邏警員截查,發現其外套的左內袋藏有一張含有0.07克內含可卡因的粉末,被帶返中區警署;劉在警誡下承認控罪。劉在美國留學多年,曾被喻為「港版木村」,於去年以唱作人身份加入樂擅,去年尾曾推出首張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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