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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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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男一審被判12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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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司法黃牛案,陳哲男仍涉多宗弊案。圖為他上月交保後離開拘留所。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聯合新聞網及中時電子報13日消息:陳水扁親信、「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嫌司法黃牛案、炒股案,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哲男有貪污事實,13日下午一審宣判陳哲男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不法利益600萬元台幣需償還前新偕中董事長梁柏薰。

 台北地檢署以陳哲男涉嫌「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求刑8年,一審法官認為刑期太輕,再加重4年。至於內線交易違反證交法部分,檢察官原先求刑4年,法官認為,事證不足,無罪未判刑。台北地檢署對此表詫異,將研議提上訴。

內線炒股判無罪

 台北地院的判決書中指出,陳哲男身為「總統府副秘書長」,竟不知愛惜羽毛,貪圖私慾,利用職務上機會之便,以訛稱可以影響司法案件結果,來詐取鉅額財物。判決書更指出,陳哲男與司法人員密謀挑弄他人偽證,企圖影響偵審,敗法亂紀,罄竹難書,而原本檢方求處有期徒刑8年,法院認定與他的犯行不相當,因此予以嚴懲,加重為12年有期徒刑。

 另外,綽號「楊醫師」的凱薩三溫暖負責人楊振豐,在案發時涉嫌替陳哲男作偽證,掩飾陳收受賄款的犯行,一併遭起訴。因法官認為楊振豐有悔意,轉為污點證人,判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

陳哲男稱要上訴

 陳哲男本人13日並未親自到庭聆判,而是由其女兒前往聽取判決結果,獲知父親被判處12年重刑,陳哲男女兒不發一語,快速離開法院。陳哲男下午聲明尊重司法,不過對於一審的判決表示無法接受,要提上訴。

 陳哲男經手的案子無數,民進黨執政後爆發的一些弊案,都有他的身影(見另表)。今年4月7日,陳哲男因涉及司法黃牛案、炒股案,遭檢方收押禁見。經過3個月偵結,檢方分別以貪污及違反證交法起訴陳哲男。

 司法黃牛案在11月6日辯結,法官准陳哲男以600萬元台幣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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