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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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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拆鐘樓於理不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15]

卓 偉

 市民對天星碼頭有感情,不希望鐘樓被拆卸是可以理解的,但少數人以衝擊法治的手法去表達意見,先不論他們的動機是好是壞,這種做法社會已不能容忍。表達意見有很多方法,但不能因為自己的意見不被採納,就採取激烈的手段,這樣的行為是不應受到讚揚的。

 上個月天星碼頭遷往新址,舊址碼頭及鐘樓亦功成身退,於是在日前開始動工拆卸,但約十名請願人士卻闖入地盤企圖阻止工人拆卸碼頭,不僅與地盤保安員發生推撞,更非法佔據地盤,最終要勞煩警方清場,事件才暫告一段落。

議員「忽然」反對清拆別有用心

 為什麼一個普通的工程竟引起了軒然大波,很多反對派的議員為此聲嘶力竭,大力斥責政府漠視民意,要摧毀香港的歷史文化云云,他們在議事堂上說得義正詞嚴,但既然他們真的對這個工程這麼多意見,當初在政府諮詢的時候,為什麼他們不激烈的反對,為什麼恰恰在發生示威者闖地盤事件後,他們又走出來大聲疾呼,如果沒有這件事件發生,相信他們也不會如此激烈,可能對他們而言,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去打擊政府的威信,但他們並沒有理會清拆鐘樓是否必須。

若造成惡劣先例影響施政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立法會上,斷然否決了反對派議員保留鐘樓的建議,原因是將要在中環至灣仔興建一條暫名為P2的道路,這條道路須要穿過天星碼頭的原址,以紓緩交通擠塞的問題,所以清拆鐘樓是無可避免,這更牽涉到這個區域的整體規劃,而這個規劃是經過長時間的研究,經過立法會的同意並撥款才推出的,如果因為一些事故就要將整個規劃改頭換面,不僅浪費之前的工作,在現時有限時間及條件下,亦不能做到。

 況且這更會造成一個很壞的先例。就是別有用心者之後可以透過各種非法的行徑,去迫使政府改變一些已決定的政策,那麼政府之後又如何施政,所以孫明揚雖然面對反對派議員的無理指控,但仍斷然否決了他們的建議,這是一個負責任官員的表現。

 很多市民對天星碼頭有感情,不希望鐘樓被拆卸是可以理解的,但示威者這種做法已經超出反映意見的地步。以衝擊法治的做法去達到他們的目的,先不論他們的動機是好是壞,就是這種做法社會就不能容忍,表達意見有很多方法,但不能因為自己的意見不被採納,就採取激烈的手段,所以他們的行為是不應受到讚揚的。

保育古蹟與城市發展須平衡

 況且是否所有有感情的建築都要保留?今天鐘樓值得保存,明天可能有不同的鐘樓、古建築需要拆卸重建,如果我們繼續以「有感情」為理由拒絕任何拆卸,那香港如何發展,我們不要忘記今時今日的香港就是經過無數次的拆卸重建才有今天的規模,香港作為一個國際性城市,面對各種壓力如人口、交通等,需要建路築橋,應付未來的發展,如果在以前就有這種論調的話,相信香港現時還是六七十年代的樣子,當然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才算是懷舊。

對古蹟不宜有雙重標準

 現時香港政府已有一套完整的標準去衡量哪些建築物屬古物古蹟,例如至少要有五十年的歷史,但天星碼頭只有48年歷史,未符合作為古物古蹟要求,這表示天星碼頭在法律上並不屬於古蹟,理論上要拆卸亦不違法,當然有些人會說只不過相差兩年,可以酌情處理。是的,的確可以酌情,但問題如果對待鐘樓有雙重標準的話,那政府之後處理的其他重建項目將會舉步維艱,並不利城市的發展。

 當然現時事件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政府應該好好向各界解釋政府的立場,向市民介紹拆卸鐘樓的原因及整個過程的前因後果,讓市民去判斷這件事情,相信市民是會理解的。(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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