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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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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成立反瀆局 嚴懲「無銀」腐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16]

 【本報訊】據中新網15日電:本月起,上海市各級檢察院的反瀆職侵權處(科)統一更名為「反瀆職侵權局」。據《人民日報》報道,地方各級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統一更名,是最高人民檢察院2005年5月通知要求的。目前,在全國32個省級檢察院中,已經有24個省級院成立了反瀆職侵權局。有55.9%的分州市院、40.5%的基層院成立了反瀆職侵權局。

 與機構建設相伴隨的是,今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關於瀆職侵權犯罪立案標準的規定》。立案標準的明確有利於打擊這類犯罪。

 據最高檢瀆職侵權廳統計,今年1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案件5715件7082人。這些案件造成重傷660人,死亡425人,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5.5億餘元,檢察機關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2.64億元。

重大事故多起瀆職

 「在某種程度上,瀆職侵權犯罪比貪污犯罪危害還大。」最高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廳副廳長宋寒松說,「我們曾對1998年、1999年、2000年三年查處的案件比較分析:貪污賄賂犯罪,平均的個案案值是25.8萬元,而瀆職犯罪平均個案案值是285萬元。這裡僅就經濟損失而言,還沒有計算瀆職犯罪給人民生命健康造成的重大損害後果。」

 「從近年來查處的案件情況看,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背後往往隱藏著行賄受賄等腐敗犯罪,行賄受賄又助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兩種類型的犯罪相互交織。」宋寒松補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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